一、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的范圍 《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guī)范》第十四條規(guī)定,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的范圍: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二、110報警服務臺受理緊急求助的范圍 《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110報警服務臺受理求助的范圍:1、發(fā)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2、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3、公眾遇到危難,處于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4、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xiàn)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5、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三、對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以外求助報警的處置 《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guī)范》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guī)定, 對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緊急求助,110報警服務臺應當派警進行先期處置,同時通報相關部門或者單位派員到現(xiàn)場處置。在相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處置時,公安機關處警人員可以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對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以外的非緊急求助,110報警服務臺接警工作人員應當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求助,并視情予以必要的解釋。 四、撥打110報警需要講清哪些要素 報警人撥打 110報警,一定要保持鎮(zhèn)定,要在接警人員的引導下迅速講明案(事)件的要素,包括:發(fā)生地點、時間、簡要過程,報警人的姓名、聯(lián)系方式、所在位置,以及涉案人體貌特征、去向等。 五、對惡意騷擾、謊報警情等行為的處置 對惡意騷擾,多次或連續(xù)撥打騷擾電話,嚴重影響正常接警工作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堅決依法查處;對故意謊報警情,影響正常警情處理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從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