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萬里大造林”案件清償清退的公告 |
發(fā)布時間:2025-04-15 信息發(fā)布人:管理員 |
2021年8月30日,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了“關于‘萬里大造林’案件善后資產處置原則、清退方法及信息登記的公告”,公告載明登記信息期限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10月31日再次刊登延期公告,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2023年3月再次公告告知涉“萬里大造林”案件購林人員登記信息,現(xiàn)公告期間已近三年,仍有部分購林人員未申報登記信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為盡快完成退還款項程序,加快涉案資產處置進度,將“萬里大造林”案件資產處置、清償清退工作全部移交人民法院辦理,為維護購林群眾合法權益,現(xiàn)就“萬里大造林”案件涉案購林人員信息登記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機關 自2025年3月15日起,所有有關“萬里大造林”案購林人申請清償清退材料均向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郵寄,內蒙古自治區(qū)萬里大造林善后辦不再接收申請清償清退材料。 二、登記具體事項 (一)登記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萬里大造林”善后工作組(地址:包頭市昆都侖區(qū)友誼大街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副樓(原大觀園)512房間,郵編:014010) (二)登記期限: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7月30日。 (三)登記人員范圍:與原萬里大造林公司簽訂購林合同且已經實際交費的購林人。 已向自治區(qū)善后辦郵寄材料的購林人無需重復登記。 (四)提交的材料:原始購林合同(原件、復印件)、林權證(原件)、發(fā)票(原件)或其他能夠證明支付購林款的證據如銀行流水、打款記錄、原始收據等、購林人身份證復印件、聯(lián)系電話、郵寄地址、中國農業(yè)銀行一類卡卡號。購林人死亡的還應提供死亡證明、繼承人繼承遺產公證書、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郵寄地址、中國農業(yè)銀行一類卡卡號。 三、逾期未登記的后果 本次清償清退工作將以2025年7月30日前申報信息為準開展退款工作,未提交材料購林人員的款項將依法予以提存,本案結案。逾期未申請造成的不能參與清償清退的法律后果由購林人自行承擔。 四、聯(lián)系方式 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萬里大造林”案件后續(xù)處置退賠工作組電話: 電話1:0472-599 5002; 電話2:0472-599 5007; 電話3:0472-599 5060
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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